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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
读懂上市公司报告(定期报告)
来源: 旗滨集团 发布时间:2023-08-15 16:39 阅读量:

一、定期报告包括?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定期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定期报告的编制时限?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四、定期报告应当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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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什么时候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六、什么时候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况?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八、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调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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